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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佛教学院学生学修各项规则 2011-12-16
 
【一】学生守则
 
第一条 爱国爱教,维护民族团结,拥护祖国统一。
第二条 遵守国家宪法和政府各项法律法规。
第三条 坚持纯正佛教信仰,反对邪教与迷信。发四宏誓愿,奉献佛教,服务众生。追寻佛法真理,坚持“法四依”的理性精神,坚持信仰与学术并重、法义与实践同行,现代理性与精神修持平衡发展,努力提升生命境界。
第四条 坚持佛教各宗平等的思想,摒除门户之见,融摄三大语系佛学精华。
第五条 坚持“以戒为师”的精神,遵守佛教戒律,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僧装整齐,具足威仪,参加上殿、坐禅、过堂、诵戒、出坡等宗教修行活动。
第六条 学修并进,勤奋学习,通达五明,努力掌握佛教各门功课及其它各科知识。
第七条 尊师重道,尊重职工,团结同学,礼貌待人,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发扬“六和敬”精神。
第八条 遵守社会公德,爱护公共财产。
第九条 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和公益活动,保持集体、个人和环境卫生。
第十条 坚持体育锻炼,增强体质,保持健康。
 
【二】课堂规则
 
第一条 上课铃响后,学员立即就位坐好,做好上课准备,保持肃静,等候教师上课。
第二条 教师登上讲台后,由班长呼“起立”,全体学生合掌问讯致敬,教师答礼后方可坐下。下课时,老师说“下课”,由班长呼“起立”,全体同学起立,合十问讯,老师答礼后,学生方可离开座位。
第三条 上课时间内,一律不准带电话进入教室,如经发现,予以没收;未经授课老师允许,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离开教室。
第四条 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。班长呼“起立”后进教室者,即为迟到,迟到者应呼“报告”,经授课老师允许后,方可进教室。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;上课铃响后,二十分钟进教室者为旷课;下课铃未响,不经请假提前二十分钟离开教室者为旷课。迟到、早退三次为缺席一节。
第五条 上课时注意听讲,做好笔记,不准看与当前课程无关的读物,不搞小动作,不互相杂话,不伏桌睡觉,保持良好课堂秩序。
第六条 禁止带食品和饮料、茶杯等进入教室。
第七条 学生上课必须仪表整洁,严禁穿拖鞋、裤衩、背心等进入教室。
第八条 上课时不准打断教师讲授和向教师随意提问,如有疑问,应在原位举手,经同意后,方可发言。发言或回答教师提问时,学生应起立。教室内任何时间不准随意播放各种音响,确保安静,避免影响他人学习。
第九条 保持教室清洁。由班长负责值日制度,值日生要清扫教室、厕所及周围环境卫生,准备教师饮用的开水,擦好黑板,备足粉笔等。
第十条 特殊情况外,自修课一律在教室内进行。晚殿后如果要在教室内继续看书学习,最晚不得超过10:30。
 
【三】殿堂规则
 
佛教诵经、禅修,是每位修行者必修的功课,也是佛教得以正法久住,修行者长养法身慧命的基本保障。学院根据实际修学需要,特辟经堂和禅堂,供学员使用,清晨诵经,晚间坐禅,半月诵戒,以期培养我院稳健笃实闻思修行持之风气。参照寺院殿堂管理制度,暂拟如下规则:
第一条 早殿:闻板声,起床洗漱,打鼓时排班进入殿堂;保持殿堂庄严肃静,不得左顾右盼说话出声;听引磬声拜佛,应整齐一致;念诵时要和众,不得怪调拖腔错板,注意符合法器节拍,听从指挥;诵经须虔诚专精,不得闭目无声。
第二条 课诵期间,不得无故进出,以免干扰大众共修。
第三条 晚间坐禅时应调停身心,万缘放下。注意掌握禅修正确姿势与方法,按教师指导的修行方法进行训练,禅修方法应有原典依据,不许师心自用,依自见取盲修瞎练。
第四条 听止静鱼声,任何人不得出堂进堂,咳嗽要用袖掩口,不准有意下泄,出声动人。
第五条 巡香者要缓步无声,见有低头瞌睡者,用香板轻轻推醒。
第六条 禅堂内除教师讲开示外,任何人不许交头接耳,说话谈笑。
第七条 听开静引磬声,开眼微动身体,听打板三下,即放腿下单,礼佛回向后顺序出堂。
第八条 早晚功课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旷殿,有病有事要请假。由班干部考勤,迟到以第一声引磬为准,早退以最后三拜佛为准;超过十五分钟进大殿或提前十五分钟出大殿者,一律视为旷殿。迟到和早退三次为旷殿一次。迟到等需向大众忏悔。
第九条 半月诵戒全体僧众必须参加,如未请假而无故缺席者,按旷殿论,并于大众前忏悔。
 
【四】斋堂规则
 
第一条 大众过堂时,要注重威仪,食存五观。早上、中午正规过堂,早上随早课后过堂,中午听叫香、穿海青过堂;下午过方便堂。过堂需僧装整齐,依次排列入座,不得乱坐。
第二条 严格遵守过堂时间,行堂人员提前五分钟准备好斋饭,敲击法器注意轻重缓急,要照顾好过堂大众,做好行堂工作。
第三条 过堂、行堂都要保持斋堂肃静,不得散心杂话及制造杂音。
第四条 不乱用他人餐具;餐具要摆放整齐,注意轻拿轻放。
第五条 正规过堂时,供养咒未结束前不得私尝斋饭。行堂人员要做好行堂工作后方可用斋。
第六条 保持斋堂整齐、清洁。个人要清洗好餐具;行堂同学负责斋堂卫生,认真做好清洁工作。
第七条 除生病或特殊原因外,一律在斋堂用斋,不得私自到厨房、一楼餐厅打饭或在寮房用餐。
第八条 知恩惜福不浪费食物。
 
【五】文体活动
 
第一条 学生应认真坚持锻炼身体。课余活动要避开对外开放殿堂。
第二条 认真上好学院规定的体育类课程,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请假。
第三条 学生应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安排的各类文体活动,不得故意拒绝参加。
第四条 周六周日为电视开放日(午休时间不许开放、晚上十点半之前准时关闭)。如有重要新闻和具有教育意义的电视节目,经领导批准后,方可开放。
 
【六】卫生劳动规则
 
第一条 凡组织的集体劳动,每人都必须积极参加,保质保量完成任务。不拈轻怕重、敷衍了事,应吃苦耐劳,尽心尽责。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,有事请假。无故缺勤,按旷课论处。
第二条 凡由各班、组或教务处组织的劳动,均要记劳动出勤(包括迟到早退),班主任掌握个人的劳动情况,以作期末操行评语参考。
第三条 劳动内容:除每日认真搞好宿舍、教室清洁卫生外,每周二下午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出坡。
第四条 劳动中要注意安全,爱护公共财产。
第五条 遵守劳动纪律,听从领导指挥。
第六条 劳动表现好的学生给予表扬,差的批评教育,经教育不改者,给予纪律处分。
第七条 注意环境卫生,不随地吐痰、倒污水,乱丢果皮、垃圾。教学楼内外环境清扫,清除垃圾,浇灌修剪花草,每周劳动时轮流负责。保持整洁优美,绿化环境,美化心灵。
 
【七】行仪规则
 

第一条 僧装整齐俭朴,不得穿伽蓝褂、着五正色及华贵衣服,不许戴俗帽、穿白袜,不准穿拖鞋出宿舍门。上课、过堂、听讲座、外出等集体活动,必须穿(长褂)校服(行堂劳动除外)。

第二条 不得私自聚会饮食,喧哗吵闹,扰众净心;不得分高低贵贱,贫富愚利,排斥他人;不得与别人攀比衣物饮食,应以徳学才艺自砺,见贤思齐。
第三条  站立时不得倚墙靠壁、插腰、斜脚;不得在路中与人久谈,与人讲话不得摇头扭腰;睡眠不仰不伏,右卧如弓。行住坐卧,当具威仪。
第四条 走路不得牵手、搂腰、抱肩、吃零食,不得边走边嬉笑、打闹、追赶、跑跳,应注重仪表,善摄三业。
第五条 常行精进,不得懈怠散漫。
第六条 见闻不实,不得轻传,不得传播谣言、搬弄是非、粗言诳语、恶骂伤人。
第七条 不得视听不健康书籍、杂刊及广播,以免毁坏心智。
第八条 在寺院内行走时,遇师长或外来法师应恭敬合掌让路。
第九条 从早晨起床至早斋时,应保持静心,不得随意开口说话。
第十条 公共场所不准佩带耳机听任何东西。
 
【八】附 记
 
第一条 学生对本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,作为期末总评的考核内容。

第二条 本院制定之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教务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