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因明经典之一。相传为龙树所著,后经日本学者宇井伯寿的考证,确认系龙树之前的小乘论师所造。有北魏延兴二年(472年)由西域三藏吉迦夜与沙门昙曜的译本。本论的造论目的是为了明了辩论的方法和思维的正规,同时兼有伦理学与雄辩法的性质,其书虽是以反驳胜论派理论为主,同时也构造了佛家因明的第一个论辩逻辑体系,在因明的“正”、“似”、“立”、“破”等方面都有系统阐述,在因明史上地位可与正理派的《正理经》相比。全书共分四品:第一为明造论品,第二明负处品,第三辩正论品,第四相应品。第一品专述论辩方法,提出“能立八义”的立论方法,即“譬喻”、“随所执”(所立的宗或者推理的结论,立宗义要依靠四种量)、“语善”(即论辩中的语言要“不违于理,不增不减,善解章句,应相说法”)、“言失”(指与语善相反的过失)、“知因”(专讲论证中的论据,论辩中的理由、根据)、“应时语”(强调语言在内容、时机上都要有针对性)、“似因”(指理由、根据上的过失)和“随语难”(类似于逻辑中归谬法的反驳)。第二品指出论辩中的过失情况,大致分为颠倒、迟昧、不知彼过、生正义过、不悟、问答违错、言轻疾、重复而不简洁(即语少、语多、无义语、非时语、义重等)、舍本宗和以疑为违。第三品用举例分析的方法说明在论辩中何以为正、何以为负。第四品考察宗、因、喻之间是否有内在的必然性。具体指立者的论证本无过失,而敌者强加于对方为过失,结果反而成了敌者(反驳者)本身的过失。